製造業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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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1. 3K (辛苦、骯髒、危險) 之工作類別。
  2. 35種 (以政府現行公告為準) 符合勞動部公告特定製程的行業可申請外籍廠勞。

申請辦法

  1. 申請外勞之工廠應屬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行業,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特定製程行業別者。
  2. 99年10月1日修正生效日起,初次招募外勞人數及所聘僱外勞總人數的比例為5級制即10%、15%、20%、25%、35%,若是在自由貿易港區則是40%。

僱主應備文件

  1. 工廠登記證影本或縣市政府免辦工廠登記證之證明文件。
  2.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3. 負責人身份證影本。
  4. 最近一年度報稅資料:(1)資產負債表。(2)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有國稅局章及電子結算申報回執聯)。(3)財產目錄。
  5. 機器設備證明文件:最近一年報送稅捐機關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財產目錄之機器設備明細;設立未滿一年者,檢附營業稅表(401表);新購置機器設備尚未列於財產目錄者應檢附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際支付憑證等影本。(2)非初次申請案件,應檢附新購置設備發票、海關核發之進口報單、或其他實支付憑證等影本。
  6. 近一年勞保人數清單。
  7. 特殊時程申請案件另須檢附最近一個月從事特殊時程人員之出勤記綠。
  8. 工廠生產流程圖、工廠平面圖。
  9. 公司簡介及主要產品名稱、照片及用途說明。

申辦外勞流程




工業局 就業服務中心 縣市勞工局 勞動部
  • 申請工業局函審查30天
  • 求才作業取得證明24天
  • 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14天
  • 申請招募許可
  • 申請入國引進許可
  • 外勞入境後相關手續
工業局 就業服務中心
  • 申請工業局函審查30天
  • 取得工業局核準函10天
  • 辦理國內求才作業24天
  • 申請求才證明30天
縣市勞工局 勞動部
  • 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30天
  • 申請招募許可函
  • 申請入國引進許可
  • 辦理外勞入國手續
工業局
  • 申請工業局函審查30天
  • 取得工業局核準函10天
就業服務中心
  • 辦理國內求才作業24天
  • 申請求才證明30天
縣市勞工局
  • 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30天
勞動部
  • 申請招募許可函
  • 申請入國引進許可
  • 辦理外勞入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