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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新聞】疫情阻斷人流 勞動部首開先例發短期聘僱給雇主聘移工
發佈日期:05 / 12

 

【來源:聯合報】

許多國家都因新冠肺炎疫情限制出入境,甚至取消航班,造成台灣移工出不去也進不來。以往雇主聘僱移工,聘僱許可一律三年,但是近來考慮部分聘僱許可期滿移工,雖可延長居留,但沒有收入,因此勞動部最近函釋,同意此一情況雇主可申請3個月或6個月的短期聘僱,前提是必須與移工簽署切結書,確保移工是在知情情況下繼續工作。

勞動部表示,為確保移工權益,早期雇主招募的移工入境後申請聘僱許可,勞動部都是一次兩年,期滿得延長一年。後來考慮簡化行政成本,一律一次核發三年聘僱許可。若中途雙方要解約,必須到地方政府辦理驗證,申請轉換雇主。

但是近來因為新的移工很難入境,原有的移工則面臨聘僱期滿,萬一雇主決定不續聘,等待返回母國時間一拖拖很久,期間完全沒收入,造成移工經濟壓力大,因此勞動部近日函釋,凡是移工聘僱期滿,因為疫情而未能返國者,若未辦理期滿續聘,且未轉換雇主的移工,雇主若想短期續聘,可以申請3個月或6個月的短期聘僱許可。

勞動部表示,雇主若要申請3個月或6個月短期聘僱,必須取得移工同意, 因此申請時要附上移工同意切結書才可以辦理;此外,雇主一旦申請短聘,不能再找其他移工,勞動部也會註記資料,避免雇主再自海外引進新移工。

萬一疫情紓緩,移工急著返回母國,或是新的移工可以入境了,怎麼辦?勞動部表示,短聘期間一樣屬於正式聘僱合約,如果移工或雇主任一方想要提早解約,都要循原本的程序辦理,一樣要雙方合意,並且到地方政府辦理驗證,雇主才能遞補新移工。此外,期間應該要辦的健檢、期滿續聘等手續,也都比照現行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