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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快訊】外籍勞工若非法打工及酒駕 將廢止許可並限令出境
發佈日期:12 / 11

 

 

【資訊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近來有部分外籍勞工因不熟悉我國聘僱相關規定,在休假日或下班時間在雇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行從事非法打工賺取外快。勞動部提醒,外籍勞工私自打工可能對合法雇主權益造成影響,雇主應加強對所聘僱之外籍勞工法令的宣導,以免因許可遭廢止而使雇主權益受影響。

外籍勞工自行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之情事,一旦確認違法屬實,勞動部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廢止其聘僱許可,並令其出國,而永遠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該非法打工外籍勞工的雇主既是未經許可而違法僱用,亦將依法處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整之罰鍰。

另外有許多外籍勞工利用下班個人時間,多少會有小酌的機會,但政府已透過各媒體管道宣導酒後不開車,不論有無造成其他人的身體生命安全損害,也的確有礙社會安定。為防止外國人有違反就業服務法及雇主應依該法善盡管理的必要,就業服務法已明定外國人違反中華民國法令,而情節重大者,即避免外國人在臺從事工作期間有不當或不法行為,致他人身體、人格、財產等權益受有損害,故以公權力介入,廢止外國人聘僱許可並令其出國,以達到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社會安定之目的。

因此,若外籍勞工因酒駕以致觸犯刑法之公共危險罪,有刑事起訴書或判決可證,勞動部將依規定廢止外國人之聘僱許可,並限令外國人出國,且永遠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