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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您聘的是新住民?還是非法移工?台南勞工局提醒小心
發佈日期:07 / 02

 

【來源:聯合報】

小心雇用非法移工挨罰;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業者,許多非法移工假冒新住民身分應徵工作,提醒民眾要聘雇前,一定要落實要求該外國人攜帶雙證件正本應徵工作,建議拍照存證「自保」,避免不察,痛失鉅金。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不須經申請許可即可在台灣工作;許多非法移工常假冒新新住民身分應徵工作。

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蕭惠文表示,非法移工最近常假冒新住民前往餐飲小吃店找工作,一位越南籍的逃逸外勞「蒂娜」,看到一家自助餐每當用餐時客人很多,向店老闆聲稱自己是新住民願意來幫忙,並指老公是台灣人,拿出一張有她老公和兒子的相片來證明,自助餐店老闆不疑,讓蒂娜開始工作,結果當天就被警察局查獲蒂娜是逃逸外勞。

她表示,上述案例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將被處以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5年內再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的罰金,民眾如對法令有問題可洽詢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

王鑫基說,要聘雇新住民前,一定要請該外國人攜帶中華民國居留證或身分證、戶籍謄本兩項證明文件正本來應徵工作,且要記得拍照保全查證過程;如覺得該外國人證件有問題,可向內政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服務站查詢,不要怕麻煩,否則聘僱到非法移工可能遭裁罰。